12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交办,该院以涉嫌受贿罪,依法对广州市原副市长、增城市委原书记曹鉴燎(正厅级)向深圳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起诉书认定,被告人曹鉴燎在担任广州市天河区沙河镇、天河区、海珠区、增城市主要领导和广州市副市长时,涉嫌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与他人共同收受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7000余万元。
2013年被立案
2013年12月,经中共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对广州市副市长、增城市委书记曹鉴燎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立案检查。经查,曹鉴燎在广州市天河区、海珠区和增城市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与多名女性通奸。
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曹鉴燎开除党籍,由广东省监察厅报广东省人民政府审批开除其公职;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受赠”千万豪宅
广东省纪委省监察厅摄制的廉政教育片《纵欲之鉴——广州市原副市长、原增城市委书记曹鉴燎违纪违法案剖析》显示:纵观曹鉴燎的贪腐轨迹,土地和旧改工程无疑是两个关键词。上世纪90年代,曹鉴燎就发现了土地的巨大利益并收受了第一笔贿赂。1992年,看中沙河镇政府搬迁的机会,香港老板范某找到了时任沙河镇镇委书记的曹鉴燎,希望获得原沙河镇政府所在地块的开发权,对此曹欣然允诺。事成后,范某以工程款的名义向曹鉴燎送上了人民币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