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网友反应
有人见怪不怪,有人感叹竟有如此霸王条款
对于马先生的投诉,有网友说:“在上海很多西餐厅都是这样的啊,国外更普遍,要是每个人都带酒不额外收费,店里的酒也不用卖了。”还有人认为“餐厅已经事先告知了,同意了就等于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不过,更多的网友对此持不同的意见。“不能因为在高级餐厅里面就可以乱收费。虽然不差钱,但是必须花的明白。”
“我觉得不合理,就像在饭店就餐,中途要求更换一个餐盘是否就要另外收20块的清洗费呢?餐饮业的这种臭毛病不能惯着。”
网友zw1980则质疑:“商家口口声声说自带酒水是增加了不必要的人工和餐具损耗,那请问如果我自己开瓶自带杯子,还收开瓶费和清洗费吗?……我点了带走不在店面饮用,是否要在价格上减去开瓶费和酒杯清洗费?”
这收费《消法》允许吗?
当事餐厅——
《消法》有规定可以收“附加服务费”
在马先生的网帖后面,记者看到这家餐厅店长的跟帖辩白,上面写着:餐厅已经在迎宾处、结账台、vip品酒区等地有不下四处标语告示“谢绝自带酒水”,在客人执意要开自带酒水的情况下,会事先明示服务费标准。
店长跟帖中还写道,餐厅允许使用自带酒水,除影响餐厅酒水收入外,会不可避免地产生服务资源的附加消耗或额外占用,如服务生劳动量增加,酒具损耗,餐具洗涤工作量及能耗增加等。
记者采访时,餐厅负责人表示,20元的杯子钱,包括杯子的损耗,使用,清洗费用,店内只向顾客提供一种红酒杯,顾客只有购买了店内的红酒,他们才可以免收酒杯的费用。
对于收费方式,跟帖中表示:根据《消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法律中相应的“公平”、“等价有偿”的规定向客人收取相应的“附加服务费”。50元/开瓶+20元/杯服务费和南京市场上类似等级餐厅150-300元/开瓶的标准相比更加灵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