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洁敏夫妇居住的大石桥胡同某小区房舍,是中石油集团分给蒋洁敏的已购公房。小区于1999年建成,即使到了今天,仍是二环内最高档小区之一。
涉嫌与丈夫共同受贿1000余万元,为蒋下属提拔调动吹“枕边风”
2013年8月底,原国资委主任、中石油董事长蒋洁敏及其妻子,儿子被带走。2015年10月,蒋洁敏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其妻史奎英和其子蒋峰相关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
蒋氏夫妇被查,源于在周永康指使下,蒋洁敏滥用职权为周滨、曹永正、李晓梅等人谋取利益,扰乱了国家油气资源管理等秩序,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也源于蒋氏夫妇收取下属财物,为下属在项目建设、职务调整、职级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
案件知情人告诉新京报记者,史奎英是中石油下属单位基层退休干部,然而,因其夫掌舵中石油,中石油各方大吏经常求上家门。她接受蒋洁敏下属宴请,请托,甚至越过蒋洁敏直接吩咐其下属做事。蒋洁敏被认定的受贿罪,财物多由史奎英收受;所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也与史有关。
史奎英收受钱物后,都会告知蒋洁敏。而部下向蒋洁敏提出要求,一直没有音信的,在送给夫人钱物、求夫人向蒋洁敏“做工作”后,往往能如愿以偿。
身为部级领导夫人,与大多数中国式传统家庭一样,遵循“男主外、女主内”模式,史奎英是“内掌柜”,掌握着家中财政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