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检方决定,在退回补充侦查的同时,密切联系技术部门,利用数据恢复技术,从林倪手机中恢复出大量已被删除信息,并通过四川省检察院技术处将相关信息制作成正式的电子证据。
检方从电子证据中发现了林倪案发前后在QQ、微信及短信中提及的关于其作案动机和作案过程的关键性证据。
结合补充侦查的关键性证人证言,绵阳检方判定原以林倪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移送审查起诉的定性不准,逐以故意杀人罪向绵阳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案件审理工作顺利结束,近日,法院判决被告人林倪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