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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路公交车司机张某说,当时公交车启动后蒋女士确实摔倒,因上班穿着工作服身上没带钱,于是将公交车开到公司附近医院救治,经过医院拍片诊断并无大碍。
对要求签署协议的问题,张某称,经医院拍片诊断蒋女士双膝关节未见明显异常,医生嘱咐只需要休息几天。既然没伤病就建议蒋女士签署一份协议,免得以后出现争议不好界定,但蒋女士称必须律师到场后才签,当时并没有人阻止其离开。
西安市公交总公司第三公司四车队副队长罗某表示,若出现乘客摔伤等情况,一般是就近诊疗;若出现财物损失,由公安部门界定责任后再做出进一步处理。对于司机要求乘客签署协议的做法并不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