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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报警,柳州市公安局解放派出所民警来到现场。民警对尹某身份进行核实时,发现尹某竟在南宁涉嫌一起挪用资金案,涉案金额达54万元,去年11月19日被南宁市公安局西乡塘分局列为网上逃犯。
据警方介绍,尹某原来在南宁某活动板房有限公司做业务员。2013年,尹代表公司与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多份活动板房销售合同,并代表公司收取货款。事后,公司人员在对账时发现,尹某在2013年12月至2014年10月期间,收取的54万元货款均未交纳回公司。公司多次要求尹返还款项,尹均置之不理。去年10月,公司向南宁警方报案。
1月7日上午,记者来到解放派出所,见到了尹某。尹某说,他今年41岁,与阿娟交往期间,他一直把挪用公司货款的事瞒着。2014年,收完54万元货款后,尹就辞职回到柳州,花这笔钱在白沙路某小区买了一套房子。“花了这笔钱,其实心里挺害怕的!”尹某吐出一口烟,感叹道。
目前,柳州解放派出所已通知南宁警方前来柳州办理案件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