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老大”被判死缓 上诉被驳回
钦州市中院今年3月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黑社会团伙首领褚力荣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非法经营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脱逃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60万元、罚金340万元;责令退赔敲诈等违法所得1629.9万元返还被害人陈某某,退赔违法所得508.2万元返还被害人林某某。其他8名涉案人员,被判处8年至20年不等刑期。
一审判决后,9名被告人均不服,向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于7月8日作出终审裁定,原判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