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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专车撞成十级伤残 责任无法认定

2015-10-16 来源:中新网 编辑:王亚军 资讯整理:华夏财经网 阅读量:
导读:司机罗某驾驶滴滴专车与一辆电动车相撞,造成电动车上47岁的苟先生10级伤残。昨天,这起由滴滴专车司机与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在朝阳法院正式进入审理阶段。

  2015年1月

  专车送客 车辆被查扣

  今年1月7日上午,使用滴滴专车软件在济南西客站送客的陈超,被执法人员查处,车辆被暂扣。2月11日,听证会举行后不久,他就收到了处罚决定书,被认定为构成非法营运,罚款2万元。

  陈超认为,自己不算是非法营运,运管中心也无权认定自己的车是黑车,所以向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要求济南客运管理中心撤销处罚。此事被称为“专车第一案”,从4月15日庭审到现在,经历两次延迟宣判,目前仍未有结果。

  2014年2月

  司机以使用滴滴软件接单为由“拒载”

  上海的严先生上了一辆出租车后被驾驶员告知车辆已通过滴滴接单,严某认为,车辆当时处于待运状态,他拉开车门坐入车内,就意味着与被告之间的运输合同已经成立,被告驾驶员必须按照指示将其送往目的地。驾驶员以使用打车软件接单为由拒载,构成违约。

  于是,严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承担原告为维护权益支出的费用,也就是律师费3000元,并承担诉讼费用。法院最终对严先生的诉求不予支持。 综合央广网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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