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机场
案情显示,被告由孟加拉首都达卡乘搭港龙客机,于去年7月14日抵港,她原本要在当天晚上8时20分转搭港龙客机往广州,但前往广州的航班延误,到晚上约9时才起飞,她声称当时身体不适未登机,也没有联络港龙及地勤人员另外安排其他航班,也没有向机场职员或入境处柜位求助,而是一直留在机场一号客运大楼的禁区内,直至同月21日的清晨6时,她在某个登机闸口附近有临盆迹象,机管局一名男经理遂协助将她送院,入境处职员亦在当日将她拘捕。但庭上未有述及她在禁区内7天的“生活”情况。
内地产妇滞留香港产子被判刑已有先例。早在2013年,就有三名内地产妇以访客身份赴港,分别于2013年8月31日、11月16日及 9月8日抵达香港。此后,3人又于2014年12月23日、12月24日及今年1月5日,未经预约冲往急症室产子,最后因逾期逗留被捕。审讯期间,3名被告承认来港前已怀孕,同时承认并无预约香港医院的分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