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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山中猎到国家保护动物 剥皮准备分食被捕

2016-01-06 来源:大河网 编辑:王亚军 资讯整理:华夏财经网 阅读量:
导读:住在什邡的绵阳男子约上朋友来到绵竹山中挖山药,发现野生动物踪迹,于是设下陷阱,捕猎到两只斑羚(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并将其刮皮、肢解。不料,在返回的途中被当地民警发现,将两人抓获。

  偶遇巡逻警员 证据面前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当天下午4点左右,两人返回金花镇三江村6组唐家河附近的停车处,正巧偶遇到金花镇派出所警员在此处例行巡逻。见两男子形迹可疑,民警立即上前询问,盘查中,两男子神情紧张,十分可疑。

  民警立即要求其打开背上的尼龙口袋进行查看。

  在被肢解的动物尸体、弯刀、绳索等证据面前,田某和林某对自己利用绳索等工具捕杀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随即,金花镇派出所将案件移交给德阳市森林公安局。

  基因鉴定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 嫌犯难逃法网

  由于嫌疑人交代的非法猎捕地点属绵竹市金花镇与什邡市红白镇交界处,德阳市森林公安局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要求绵竹市森林公安局全力侦办此案。

  由于动物尸体经过刮皮、肢解等处理,面目全非,已经无法辨认种类。

  绵竹市森林公安局只能将两只动物的部分尸体送交四川楠山林业司法鉴定中心,对其野生动物种类、保护等级以及经济价值等进行鉴定。

  通过对送检样品的外部形态特征观察及DNA测序,并结合相关文献以及DNA数据库进行对比和综合分析,检索《四川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林护字(1992)” 7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最终鉴定结果为:送检动物样品为统一物种,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斑羚,数量为两只,总参考价值为20040元。

  绵竹市森林公安局办案人员介绍,田某和林某非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返回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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