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近日,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11·26”特大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案第一批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冯某、姚某某、韩某某、王某某、霍某某5人以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其余25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5至3年不等,并处罚金。
至此,这些在辽西地区大肆盗掘红山文化时期至明清时期的遗址、古墓,上演了一场场现实版“盗墓笔记”的盗墓贼们,终于受到法律的制裁。
无论是抓捕人数还是追缴文物数量,此案都创下新中国成立以来数量之最,堪称“涉文物第一大案”。朝阳市公安局文物保卫分局局长王红岩说,“在取消了盗墓死刑之后,一次性判处5名盗墓分子无期徒刑,这在全国都很罕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