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8日,芙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一位工作人员确认,此前曾接到过咨询同性登记结婚的案例,但并不多,民政局均未同意办理,“法律规定只能异性结婚”。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对孙文麟起诉民政局一事尚不知情。
2坐在沙发上的孙文麟(化名,右)与男朋友手牵手接受记者拍摄。
孙文麟说,他和民政局工作人员对《婚姻法》的理解不同,《婚姻法》原文并不是“一男一女”,而是“一夫一妻”。“在我的理解里,这个‘一夫一妻’并不是指要一男一女的异性恋才能结婚,而是男男、女女、男女都可以结婚,这样的法律才算是没有歧视的。”孙文麟说。
石伏龙告诉他之所代理此案,是因为婚姻也属于人的基本权利,同性恋现象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他(她)们的基本权利也应该得到保障。
石伏龙说,芙蓉区民政局拒绝为孙文麟办理结婚登记涉嫌行政不作为,目前法院已经收下了起诉材料,根据相关规定,法院将会在7个工作日内,即2015年12月25日前决定是否立案。
2015年12月24日法院向当事人寄出一份要求补充立案材料的快递。
同年12月30日,石伏龙和当事人向法院询问立案事宜。法院工作人员告诉他们,要求原告明确诉讼请求,因为婚姻登记应该是双方的事情,不应该他一个人来起诉。按照法院的要求,孙文麟很快补正材料,增加了其男友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