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通知书下方日期显示的是1月5日。
5日下午,孙文麟的代理律师石伏龙告诉法院能够立案让他感到“意外”,这或许得益于新行政诉讼法对立案的规定。考虑到该案的典型性,“不管是否胜诉,都应该载入历史。”他说。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孙文麟是湖南长沙的一名同性恋者,今年6月23日,他和他的男朋友来到长沙市芙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对方以“没有法律规定同性可以结婚”为由拒绝。孙文麟不服,决定通过法律途径争取自己的权利。12月16日,他和代理律师石伏龙向芙蓉区人民法院提交了起诉材料,请求判令芙蓉区民政局为其办理婚姻登记。
同性恋现象在许多国家都存在,但法律是否许可其结为夫妻一直存在争议。因其背后涉及的法律、道德和伦理问题,支持者与反对者的观点长期对立。石伏龙告诉澎湃新闻,据其了解,目前中国尚无同性恋者成功登记为合法夫妻的案例,孙文麟起诉民政局要求登记结婚或为“同性恋婚姻维权第一案”。
孙文麟告诉今年的6月23日是他和男朋友相恋一周年的纪念日。两人决定要在这一天结为配偶。于是他们当天来到芙蓉区民政局,告诉工作人员他们要登记结婚。
“女方呢?”这是当班工作人员的第一反应。孙文麟指着自己的男朋友说,“这是我男朋友,证件我们带齐了,给我们登记结婚吧。”他说,工作人员当时愣了一下,指着法条说,“只有一男一女才能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