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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员工工商局“上班”?创新可以,请别错位

2015-10-14 来源:转载 编辑:王亚军 资讯整理:华夏财经网 阅读量:
导读:10月10日,职业打假人王海在网上实名举报:京东商城职员冒充工商局公务员,在北京工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里办公,处理消费者举报投诉;而该分局的消保科科长王某峰,在京东商城的购物竟然是免单的。

  据北京当地媒体核实,的确有京东的工作人员在工商分局的一间办公室里办公。但分局解释称:对京东的投诉太多,京东的“联络员”入驻工商局,是为了方便处理投诉;而且,工商分局还承诺“第一个接触到投诉的不可能是企业的人”。

  京东作为消费纠纷的一方,直接“入驻”作为仲裁、调解者的工商局,难免让人觉得“天平有一些倾斜”,对工商部门处理结果的公正性打了一个问号。

  其实,怎么摆正政府和企业的关系,正是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命题,也是互联网时代下,执法部门必须认真对待的问题。

  第一,旧有的基于行政辖区的执法力量,已难与互联网的商业模式相匹配。长久以来,工商、质监的行政执法力量,是按行政辖区配置的,最多就是在港口、商业区增设一些分局。

  但是,网购的虚拟时空正在改变执法的管辖范围。特别是,国家工商总局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明确规定——

  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违法行为,由发生违法行为的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像京东这样的电商巨头,纠纷数量往往是天量的,而纠纷来自全国各地,远远超出一个工商分局原本的行政辖区;甚至在一定意义上,这个小小的工商分局干的就是“国家总局”的活儿。

  原本只是应付一个开发区的执法人员的编制,当然应付不过来,于是不得不更多倚重企业,让京东联络员入驻工商分局。但这一举动或多或少有“瓜田李下”之嫌。

  所以,要解决目前这种尴尬,关键要重新配置执法资源,针对网商经营的全国性、纠纷的天量性的现实,在关键执法节点上投入“重兵”,还需突破旧有的基于行政辖区的执法力量的编制。

  第二,让被投诉的网商巨头到工商局来“上班”的“联络员机制”,其初衷是好的,减少了对接的环节,缩短调解周期。但是,这也很容易模糊官与商之间的边界,让消费者误以为工商部门“坐歪屁股”。

  就像这次王海举报视频所展示的,工商分局的保安都知道“京东的人在分局里‘上班’”,这样一来,来工商部门投诉的普通消费者,还对工商局处理的公正性存几分信心?

  第三,在网商职员“入驻”工商部门的局面下,还是希望工商官员对腐败问题,有一颗防微杜渐之心,并且要有相关的机制作为保障。

  王海举报称,该工商分局的消保科科长王某峰,在京东商城购物几乎免单,几张订单的最高金额为6105元,言之凿凿。王海已经向检察机关举报,工商分局也承诺会配合调查。

  王某峰是否涉及腐败,其是否与京东有利益交换,还有待司法机关查证。但是,不容忽视的问题是,在目前的执法者和被执法者“一起办公”的事实下,怎么防止“勾肩搭背”,杜绝权钱的勾兑?怎么通过阳光的程序,保障网商巨头的“驻局联络员”只是负责联络,而不是越俎代庖,直接处理和自家相关的投诉?工商部门还需要拿出更多诚意,还大家一个放心。

  “联络员机制”,在工商管理部门和电商巨头之间搭建了便捷的沟通渠道,是互联网时代的行政管理创新。但是,监督者和被监督者、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区隔应该明显,不容发生权力的错位。

  对普通消费者来说,执法者与被执法者“走得太近”不是好事。工商部门要用实际行动来释疑:消保科科长有没有借机搞权钱交易?如何保障电商的联络员不“自己做自己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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