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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捕
永昌四部门发通告敦促在逃嫌疑人投案自首
为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维持社会治安稳定,净化永昌社会环境,永昌县人民法院、永昌县人民检察院、永昌县公安局、永昌县司法局联合发出通告:
1、凡在“12·29”、“12·30”事件中参与煽动闹事、冲击打砸超市、暴力袭警、打砸出警车辆、殴打现场执行公务人员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尚未到案的,限于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立即到公安机关或其他司法机关投案自首,接受法律处理。
2、凡投案自首的,司法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分别予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体现宽严相济司法政策。
3、对于个别抱侥幸心理,无视法律、企图逃避打击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将坚决采取措施抓捕归案,依法严惩。
4、公安机关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主动检举揭发犯罪,提供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有关视频资料及基本情况等线索,协助公安机关将违法犯罪人员缉捕归案。凡提供线索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者,公安机关将视情况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