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显示,现行规定制度的初衷,是社会医疗保险要体现互助共济。退休职工一般患病较多,而退休后收入低医疗负担较重,考虑到退休人员在以前的工作期间,已经为社会做出了贡献因而不需缴费。郑春荣表示,当前我国的政策法规规定,退休人员有两大优惠政策。一是个人不缴费,个人医保账户由医保局支付款项;二是个人承担医疗费的比重比较低。但我国老龄化社会已到来,医疗费用持续上涨。
从1991年到2013年,我国人均医疗费用年均增长17.49%,医保基金入不敷出趋势已相当明显。截至2013年,我国已有225个统筹地区的城镇职工医保资金出现收不抵支,占全国城镇职工统筹地区的比例高达32%。
郑春荣认为,医保费用全部让在岗职工和财政承担不具有可持续性。因为我国进入老龄化高峰期后,退休人员不缴费,但又享受了比较高的医疗报销比例,最终财政负担落在在岗职工和财政身上,从长期来讲,这样的医保制度是不具有可持续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