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玉玲老家村头。
雷荣辉安排何良贵带“露露”到在押人员伙房去等,其进监区将何玉玲带出,何玉玲一个人单独前往伙房与“露露”约会。到伙房后,何玉玲将大米袋排放在地上,而后他与“露露”在米袋上发生性行为。材料显示性行为时间约20分钟。
在此期间,雷荣辉怕时间长有些担心,于是叫值班民警艾清水去催促何玉玲“动作快些”,后来,何良贵也到伙房外催促快一些,大约10分钟后,何玉玲和“露露”从伙房回到收押室。何良贵将“露露”带出看守所后,又将一名曾在看守所羁押过的人员徐某带进看守所收押室,与何玉玲会面。
其间,徐某将一条硬中华香烟分送给在座和经过的人员,剩余几包烟给何玉玲带回了监区。过了一阵后,雷荣辉才将何玉玲送回监区,何良贵等人此时才离开看守所。材料中,只有何良贵、雷荣辉、艾清水三人的对话与沟通内容,无“露露”说话的内容描写。
知情人称,何良贵带卖淫女到看守所与何玉玲发生性关系的过程,被人拍下现场画面,后来进行举报,此事案发。知情人没有提供“现场画面”的证据。该证据到底是性爱图片、性爱视频还是其他证据,尚需当地官方揭晓。东乡县公安局纪委书记何海清告诉2015年5月12日他们接到了关于雷荣辉的举报。
雷荣辉说,经调查核实,警方确定当晚与何玉玲见面的女子“露露”是一名“失足女青年”。他称,自己在东乡县看守所工作了13年,对此事很愧疚,他不清楚举报人是谁,听说是有人从何良贵处得知此事后进行了举报。
雷荣辉告诉“露露”很年轻,20多岁。知情人说,“露露”不是东乡县人,身材、长相他不知。何玉玲在看守所内接受卖淫女的性服务,嫖资多少?由谁支付?这些详细信息还有待官方公开。
卖淫女是如何进看守所进行性交易的?
材料显示,2015年5月2日19时10分左右,雷荣辉在门卫值班室看电视时,接到社会人员何良贵的电话,问其是否在看守所。雷荣辉一边接电话,一边打开看守所小门。暂等片刻,何良贵就开车赶到看守所大门口处。当雷荣辉迎上去时,何良贵摇下车窗并递上一条软中华香烟(用档案袋装的,市场价六七百元左右)。
“有什么事?”雷荣辉询问何良贵,何良贵回答说“带了一个女人来让何玉玲会见”。并介绍带来的女子叫“露露”,是何玉玲的女朋友。何良贵的舅舅告诉澎湃新闻,何良贵与何玉玲年龄相仿,是同村人,关系很好。东乡县看守所所长乐建中说,何玉玲当时因犯开设赌场罪正在看守所执行刑期。
雷荣辉接受采访时说,他与何良贵相识,何良贵是做生意的。“何良贵当时给我说,露露第二天一早就要外出打工,希望能安排他们俩见一面。”雷荣辉说,碍于情面,他就答应安排何玉玲与“露露”见面。材料显示,在雷荣辉与何良贵谈话时,看守所民警艾清水驱车从看守所内出门,并主动停车下来打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