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拍自明大集团简介书的高层合影,前排右二为李宝华
将中介包装成经济大咖
为 了吸收更多的社会资金,李宝华招数频出。2008年春节后,明大集团里多了位董事,有专门的办公室。李宝华逢人便介绍,这位董事是香港远东集团的董事与股 东,在明大集团投资了大量资金,与明大集团合作开发了多个项目,丹麦油田开发就是其中一个项目。在“香港远东集团董事与股东”这一名头的欺骗和李宝华巧舌 如簧的介绍下,不少人相中了这油田并往里砸钱。
事实上,所谓的“香港远东集团董事与股东”不过是香港一名物业中介人员,真名为凌如发。李宝华以每月2万元的酬劳将其聘请至公司。
抽逃企业9000万为己用
2008 年4月18日,四川鑫顺达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后改名为鑫顺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由多家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注册资本2000万 元,实收资本500万元。2010年7月,李宝华将非法集资来的9000万元入股该公司,完成股权受让和增资,李宝华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这其中的 2000万为他人投资,7000万为李宝华及明大集团实际投资。
2010年7月14日,在未经其他股东同意的情况下,李宝华指使他人将这9000万元资金转到四川中南明大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之后再转回明大集团。这笔钱被李宝华用于归还前期集资款项的本息等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