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认添加氨水漂洗核桃
接着,执法人员跟随记者来到东库37号。此时,田姓男子已经完成当天漂洗核桃的工作,正在将漂洗过的核桃装袋。用来漂洗核桃的大塑料桶还摆放在现场,漂洗液也没有倾倒。
执法人员查看塑料大桶里的漂洗液后问田姓男子用什么漂洗核桃,田姓男子称是双氧水。执法人员问双氧水在哪里,田姓男子从前面拎来一只蓝色塑料桶。
记者注意到,这正是礼尚往来(北京)商贸有限公司门前漂洗现场发现的那只塑料桶。
他承认礼尚往来(北京)商贸有限公司门前漂洗现场,与他使用的是同一桶双氧水。
接着,执法人员让田姓男子看12月29日记者在漂洗现场拍到的氨水图片。田姓男子承认是他的,并承认在漂洗核桃时会添加一点氨水,不过量很少。
执法人员问其使用双氧水漂洗核桃有没有标准,他说三分之一双氧水,三分之二水。
记者问为什么要漂洗核桃,田姓男子称核桃外观好看才好卖。为了证实自己的说法,他还特意打开一箱没有漂洗的核桃让执法人员和记者看。记者注意到,没有漂洗的核桃不但外壳发黑,而且粗糙。
漂洗核桃商户被立案调查
对于锦绣东库两商户使用双氧水漂洗核桃的行为,海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季青食品药品监管所邬所长指出,其涉嫌非法二次加工。
两商户将整袋(箱)包装核桃拆开,利用双氧水漂洗,属于二次加工。他们只有营业执照,不可以加工,涉嫌非法加工,宣布查封现场,对两商户立案调查。
至于漂洗液和洗过的核桃,已经取样送检,待结果出来后再做进一步处理。文并摄/本报暗访组
有法可依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违者按照刑法第144条第(四)项: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