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纪委“内鬼”:泄露案情、串供
“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初步统计,十八大后,省级纪委系统至少有3名厅级官员被查:广东省纪委原副书记、监察厅原厅长钟世坚,山西省纪委常务副书记杨森林,山西省监察厅原副厅长谢克敏。
中纪委通报钟世坚的问题时称,钟干预案件查处,违反保密纪律,向被审查人泄露案情;干扰、妨碍组织审查,与部分行贿人员串供等。
钟世坚向谁泄露案情甚至串供呢?
“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注意到,钟世坚在珠海工作了30余年,2011年9月调入广东省纪委,任正厅职干部,当时担任广东省纪委书记的正是2014年11月落马的广东省政协原主席朱明国。有媒体报道称,钟世坚落马正是牵扯到了老上级朱明国案。
中纪委通报杨森林、谢克敏的问题时,称二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与他人通奸等。
杨森林曾是金道铭副手。在中纪委工作多年的金道铭,2006年至2011年任山西纪委书记;杨森林也于2006年起任山西纪委副书记。
金道铭担任山西纪委书记期间,曾推出“煤焦领域反腐专项斗争”,并任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负责人。专项行动过程中,发生了“山西首富”张新明涉嫌偷税案,国税部门出具意见认为已构成偷税行为,建议逮捕。但案件报至金道铭后,被搁置,当时,担任这起案件调查组组长的就是杨森林。
“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注意到,省级以下纪委也有官员因泄露案情、串供等落马。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2012年6月,广东省梅州市纪委原正科级纪律检查员、监察员吴汉林参与调查梅州市拍卖行总经理魏某案件过程中,收受魏某人民币4万元;同年7月至11月,吴汉林在协助广东省纪委专案组调查涉案人广东梅县嘉园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房某过程中,利用监管漏洞,伺机与房某单独谈话,谎称自己可对其行贿他人行为不定性为商业贿赂,先后6次收受、索要房某贿赂共计1025万元、20万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