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独身的龚某心中的邪念悄悄在滋长,“带这个小女娃进去耍一哈,她肯定不得给屋头人说。”在邪念驱使下,龚某假装“亲切慈祥”地把小芬喊到了身边,“小芬,跟叔叔进屋去,叔叔给你拿苹果吃哈。”
年幼的小芬哪知道这“和蔼”的叔叔竟然是“大灰狼”,听话地跟着龚某去到了他的房间。在房间内,毫无防范的小芬被龚某实施了性侵。
营山县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后,积极核实案件相关证据,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听取了案件受害人及其监护人的意见,并走访了龚某的邻居,最终做出对犯罪嫌疑人龚某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