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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观点
捡拾财物不归还 可能构成侵占罪
江苏熙典律师事务所罗利军律师认为,《刑法》中规定将自己代为收管的他人财物或将他人的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或退还的构成侵占罪。
侵占罪构成要件包含:数额达到5000元至20000元,失主或者警察通知到位,拒不归还。在数额上,一般经济不发达地区为5000元以上,而江苏是15000元左右。
如果数额达标,警察或失主通知到捡钱包的人,捡钱包的人又拒绝归还,那么构成此罪;此次失主偶然遇见了捡钱包的人,又通过警方确认,捡钱包的人当即就同意返还钱物,这样的结果皆大欢喜,捡钱包的人也就不构成侵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