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放开发行价格的控制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对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的公开发行,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股票公开发行核准制度的有关规定,实行注册制度,具体实施方案由国务院作出规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注册制改革将对企业发行上市的注册条件、注册机关、注册程序、审核要求作出相应调整,改变如今的核准制,企业上市效率将得到大幅提升,一大波企业将在未来几年快速上市。注册制改革核心在于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最终放开发行价格的控制,市场将平衡股票供给与投资需求,不论新股老股,决定股票价格的终将是公司价值。
注册制改革将大幅降低企业上市融资的成本。同时,改革还将实施严格的退市制度,对欺诈发行和重大违法的上市公司实施强制退市,把“害群之马”坚决清除出市场。
绝不是简单的下放审核权力
证监会明确表示,注册制以信息披露为中心,股票发行时机、规模、价格等由市场参与各方自行决定,投资者对发行人的资产质量、投资价值自主判断并承担风险,监管部门重点对发行人信息披露的齐备性、一致性和可理解性进行监督,不再为企业上市“背书”。
证监会表示,注册制改革绝不是简单的下放审核权力,而是监管方式的根本转变。实施注册制以后,审核的重点在于信息披露的齐备性、一致性和可理解性,不再对企业发展前景和投资价值作判断,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均由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负责。
“打新”热潮或将成为过去
业内人士预计,伴随注册制改革的推进,新股“稀缺性”会降低,定价将更加市场化,新股上市后溢价水平也将出现回落,“打新”热潮或将成为过去。注册制下,上市公司资格不再像现在这样稀缺,“壳资源”也将会失去现在的高价。退市制度的完善,也会迫使许多仅具壳价值的上市公司离开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