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文斌涉嫌受贿、挪用公款案庭审回顾
南昌大学原校长、党委副书记周文斌被羁押迄今已逾两年半,案件一直未决。今天(12月29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周文斌犯受贿罪与挪用公款罪,判处无期徒刑。周文斌当庭表示不服,称将上诉。
2013 年5月9日,周文斌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江西省纪委调查,2013年6月被免去行政职务,2013年9月26日被刑事拘留。2014年12月9日至今年 3月4日,周文斌涉嫌受贿、挪用公款案在南昌市中级法院完成一审程序,之后迟迟未判。检方指控,周文斌涉嫌受贿2000多万元、挪用公款5800多万元。
今年9月,南昌中院决定已经经历法庭调查、辩论和最后陈述的周文斌案“推倒重来”,再进行一次“一审”。11月9日至17日,周文斌涉嫌受贿、挪用公款案在南昌中院第二次完成一审程序,将择期宣判。
宣读完起诉书后,周文斌发表陈述意见称,案件的言词证据是非法办案的结果。审判长问:你是否认罪?周文斌答:我不认为我有罪。
指控:有24个行贿人
起诉书指控,周文斌的受贿来自24个行贿人,其中有16人为周文斌原南昌大学的下属或系统内的职工。起诉书指控周文斌在春节、端午等节假日,收受了上述诸人的礼金,数额多为5000元、1万元不等。
周文斌称,上述指控的依据来自其在纪委和检察院期间的笔录,他总结了这些南昌大学下属给其“行贿”的由来,称之为“四部曲”:
第一步,办案单位首先让他写交代材料,要求供述历年来收受红包、礼金的情况,他于是把南昌大学各处室、下级单位给其发放的讲课费、劳务费及年终福利奖金的情况如实进行了陈述。第二步,办案单位又要求他把每一笔福利奖金的发放落实到人,不能只写发放的单位、处室;第三步,把发放福利奖金的经办人写上之后,办案单位又要求拿掉发放福利奖金的处室单位的名字,只保留给其发放钱款的具体经办人;第四步,要求交代给其发放钱款的人“为什么要送钱?”“是不是为了提拔、重用等请托事项?”
周文斌称,被“双规”之后,办案单位要求他重点回忆在基建、园林绿化、教学科研设备购买等领域的问题,“我是在面临办案单位的特别手段和特别措施下编出来的。”
庭前会议上,辩护律师申请法院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未被法院采纳。但在庭审中,周文斌还是谈到了自己在“双规”阶段遭受的刑讯逼供。
周文斌称,他在“双规”地点被要求十天十夜站立,站到“脚肿得像冬瓜,脚上的水泡有鸭蛋那么大”,并且经历了“七天七夜不让睡觉”“五天五夜车轮战审讯”。除此之外,他做完心脏手术不过数月的妻子也被控制,办案人员每天向其播放妻子哭诉的视频,要求其“认罪”“配合”。
在庭上,当周文斌讲述上述情形时,旁听席上的家属情绪激动,因抗议公诉人屡次打断周文斌的描述,周文斌的姐姐、60岁的周惠萍被法庭逐出。
朱明勇在休庭后向记者出示了一张拍摄的周文斌脚部“巨大水泡消肿后”的照片,可见到脚背大块皮肤颜色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