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岁的广西玉林籍男子刘天华,因缺钱而起了歹心,杀死了与他一起钓鱼的钓友后,一方面跟死者的家属一道佯装四处找人,另一方面伪装身份在网络上以“有死者的消息”为由发信息给死者家属索要10万元。
今天(28日)上午,刘天华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诈骗罪判处死刑。
缺钱后起歹心欲杀钓友
据刘天华回忆,2014年8月左右,他在广州后滘村附近水闸钓鱼时认识了常在此地钓鱼的姓曾的朋友。2015年1月初,两人互相要了电话,还相约今后一起钓鱼。
刘天华的家境不好,他的父亲长年患病在家,要很多钱治疗,家人常打电话让其汇钱回去。“我和女友工资不高,加上我最近半年一直没工作,生活靠我女友打工收入维持”,所以他一直在愁钱的事。
法院查明,2015年1月1日19时许,刘天华由于经济拮据,产生了绑架他人勒索赎金的犯罪动机,于是他通过手机以送鱼为名将曾某约到广州市海珠区石榴岗河南岸新光快速桥底见面。
“就想约姓曾的朋友过来,将他打晕后控制好并用他的电话勒索五万元。我想好后走到桥底人行楼梯上发信息给他。我在后滘没什么朋友,晚上只能约他出来,之前每次晚上约他说有鱼拿他都会过来,所以当时想到勒索他。”刘天华事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