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修改过后的计生法究竟在哪些规定上做出了改变?一、国家提倡两孩成为单独条款;二、生一孩和二孩均可获延长生育假;三、失独家庭将继续获扶助;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消失;五、“禁止代孕”条款被删除。
从宏观的层面而言,在老龄化警钟频频敲响的当口,中国能否通过人口政策的及时转身,让人口结构得到优化,使整个社会重获青年般的活力,本次修法无疑被寄予了很大的期许。听一听“西湖评论”微信网友怎么看——
代孕关乎生育权不能一禁了之
@舒圣祥:代孕是该禁止还是该规范?其实,代孕本身只是一项辅助生育技术,背后真正的关切,是每一个公民的公平生育权。
讨论该不该禁止代孕,应该从以下两个层面来进行:其一,禁止有没有用?关于这一点,事实已经给出了答案。地上不能有,地下就会有;境内虽没有,境外却可以有。即便法律对代孕一棒子打死,地下代孕大概率仍会继续存在,充其量是从“地下一层”转入更深的“地下二层”,而那些有条件的人还可以选择去境外代孕。其二,不禁止代孕会否导致疯狂的后果?关于这一点,那些已经放开代孕的地方,其实同样给出了答案。需要明白的是,如果不能合法,必然只能非法;合法是有规范的,而非法是没有底线的。
公共事务上,搞不懂的问题或者看不清的事情,在形成社会共识之前,“先放一放”要永远优于“一禁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