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明称,他25日已从律师处获悉上述国家赔偿决定,“我现在是进退两难,从内心来说,我是想向最高法申请赔偿,但我生活窘迫,目前来看,可能连年都过不好。”
据他介绍,他因生活困难,先后向当地政府部门一共申请了两次救济,不过只在25日领到了80斤大米和一桶食用油。
媒体此前报道称,杨明自称曾受到办案警察的刑讯逼供。但他出狱至今,没有公安局的人来找他道歉,更没听说有人因此被追责。
对于失去自由20年的杨明来说,他眼下更要紧的事情是如何尽快融入现在的社会。出事之前,杨明在当地一火电厂任职,在他蒙冤获刑后,单位便将他除名。
杨明说:“天柱县委政法委在协调处理我工作的事情,之前那个火电厂被电力公司兼并了,他们不想接收我。”
据杨明介绍,十多天前,县委政法委领导转述电力公司的意见,称只能给杨明按15年的工龄买断。但杨明并不愿意接受这个方案,“我还是想恢复工作,只有这样才能融入社会。”
但在目前,县委政法委等部门并未能拿出一个方案供各方协商,“我就像一个被遗忘的人,城市再繁华都与我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