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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高速交警协警被控杀人焚尸案再三起伏。
宁夏银川中院一审对该案作出无罪判决后,银川市检察院提出抗诉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审判程序严重违法”。据获悉,宁夏自治区检察院认为抗诉不当,宁夏高院已于12月23日准许其撤回抗诉。
宋海(化名)是宁夏高速交警一名协警,2013年3月5日,他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刑事拘留。检方随后指控称,宋海将一名女子扼颈杀害,伪造现场并放火焚尸。今年8月,银川中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为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控宋海杀人的证据仅有从被害人围巾上检出了混合型包含宋海DNA分型的鉴定意见,但因双方是情侣,无法排除DNA分型是双方在日常接触过程中所留的合理怀疑。
宋海的辩护人金帅在接受澎湃新闻访时称,宋海曾向警方作出四次有罪供述,但他称是遭到刑讯逼供的结果,在一审的庭前会议上,法院决定启动非法证据排除,有罪供述最终没有当庭出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