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二人来到新田县龙泉镇一家五金店,见只有女店主一人在店内,喻某进去说要购水管接头,要求女店主介绍水管接头型号,将店主引入店里面,并挡住其视线,李某则趁机先后两次将店内的铜心电线搬走多捆,见李某得手后,喻某买得几个接头离开。随后,李某、喻某又来到另外几家五金店,用同样办法盗得电线多捆。经鉴定,所盗电线价值3000元。
受害人发觉被盗后向新田县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报案,民警通过调阅监控视频、走访受害人和附近群众,及时锁定了作案人员,办案民警循线追踪,于案发当日下午将李某、喻某一齐抓获归案,并依法刑事拘留。
公安机关将案件侦查终结后,经检察机关审查认为:李某、喻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涉嫌盗窃罪,于12月25日依法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