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大吉户籍所在地村委会与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三墩乡仁里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称,2005年8月9日,暮云派出所来3人,两男一女,将林大吉抓捕带走,三墩派出所教导员陈淼兴、三墩乡政府办干部苏龙、三墩乡仁里村村支书林遇春等人在场。
三墩派出所也出具证明称,林大吉于2005年8月9日被长沙县公安局暮云派出所抓捕带走,至今仍未返回户籍所在地。
平江县法院亦认定,2005年8月9日,林大吉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长沙县公安局暮云派出所拘传带走,“至今下落不明。”
法院认为,林大吉所在当地村委会及当地公安机关书面证明,林已“下落不明满四年”,经利害关系人林巧兴(林父)的申请,法院宣告林大吉死亡。这一天是2015年8月11日,距离林被抓捕失踪已是十年零两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