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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林大吉:湖南男子10年前被警方带走失踪至今

2015-10-10 来源:澎湃新闻 编辑:潘正光 资讯整理:华夏财经网 阅读量:
导读:自从10年前被长沙县暮云派出所拘传后,湖南平江男子林大吉失踪至今。 尽管法院已于今年8月11日宣告其死亡,但事实上,林究竟是生是死,无人知晓。 经梳理官方材料发现,林大吉生死之谜背后,隐藏着长沙警方骇人听闻的办案程序。 其一,根据警方材料,林还没有被警方抓捕,就已经刑拘在逃5个月了。 其二,根据警方材料,逃跑3年多而且还在逃的林大吉,2008年7月30日突然又被决定执行拘留并送看守所羁押;而且就在同一天,他又被追逃了:其在逃信息被录入湖南省和公安部的在逃人员信息登记库。 其三,2011年12月,仍然

  

  自从10年前被长沙县暮云派出所拘传后,湖南平江男子林大吉失踪至今。

  尽管法院已于今年8月11日宣告其死亡,但事实上,林究竟是生是死,无人知晓。

  经梳理官方材料发现,林大吉生死之谜背后,隐藏着长沙警方骇人听闻的办案程序。

  其一,根据警方材料,林还没有被警方抓捕,就已经“刑拘在逃”5个月了。

  其二,根据警方材料,逃跑3年多而且还“在逃”的林大吉,2008年7月30日突然又被决定执行拘留并送看守所羁押;而且就在同一天,他又被“追逃”了:其“在逃信息”被录入湖南省和公安部的“在逃人员信息登记库”。

  其三,2011年12月,仍然“在逃”的林大吉忽然又被警方主动取保候审了,而且是在没有保证人和保证金的情况下取保的。

  其四,法院宣告林大吉死亡一个多月后,林的姐姐前往当地派出所,被告知“已经知道法院宣告死亡,但人没抓到,肯定还是要追逃的”。

  林的亲属怀疑:逻辑错乱互相矛盾的侦查材料,是长沙警方为掩盖林大吉“被失踪”的真相编造出来的谎言。

  面对一个犯罪嫌疑人的生死,10年后的长沙警方很淡定:9月23日,澎湃新闻联系暮云派出所,被告知该所被划归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采访事宜需天心分局批准。天心分局负责宣传的陈洲称,采访需长沙市公安局批准。长沙市公安局新闻中心孔奕称,要了解情况后再作答复。此后,澎湃新闻多次拨打电话,其下属均称孔奕出差,联系不上。

  9月28日,孔奕告诉澎湃新闻,该案由长沙县公安局办理。澎湃新闻拨打了孔奕提供的电话,长沙县公安局一工作人员称,负责宣传的工作人员文坚外出办事了。澎湃新闻遂拨打了该工作人员提供的手机号,但文坚手机一直无人接听,也未回复记者的短信。

  一个国庆长假之后,10月9日,澎湃新闻记者再次拨打文坚手机并发短信,截至发稿,仍未获任何回应。

  “追逃”

  林大吉是湖南平江县三墩乡仁里村村民。

  2005年8月9日,林在家中被长沙县公安局暮云派出所三名民警带走,其姐林国平称,民警告知林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但并未出具拘留证。此前,林曾在长沙县介绍他人购买两辆盗窃而来的摩托车。

  林国平称,次日,暮云派出所民警前往她家中,告知她林大吉8月9日当晚从派出所戴着手铐逃走。

  起初,林国平以为弟弟“真的跑了”,她多次前往暮云派出所询问抓捕进展,都被告知林不具备网上追逃的条件。

  时间推移至2008年,林国平觉得有些不对劲,“事情都过去这么久了,林大吉也该联系家人了”。她又前往暮云派出所打听情况,暮云派出所开始追逃林大吉。

  澎湃新闻获取的“在逃人员信息表”显示,2008年7月30日,林大吉被列入在逃人员名单,其信息被录入湖南省和公安部的在逃人员登记库。

  信息表称,“2004年至2005年1月期间,犯罪嫌疑人林大吉介绍他人购买盗窃来的摩托车两台,案发后逃跑”。逃跑日期为“2005年2月25日”,在逃类型为“刑拘在逃”。

  换言之,在林被警方抓捕(2005年8月9日)之前5个多月,他就被刑拘而且逃跑了。

  更为吊诡的是,就在林被登记追逃的同一天(2008年7月30日),警方才开了一份拘留证,决定对林执行拘留并移送长沙县看守所羁押。

  2009年,因林大吉4年没有任何消息,林妻向法院起诉离婚。平江县法院发出了公告,通知林出庭,林大吉并未露面,法院缺席判决并以公告形式发布了判决离婚的文书副本。

  2011 年12月,长沙县公安局忽然主动对还在追逃中的犯罪嫌疑人林大吉做出了取保候审决定。其亲属收到的取保决定书称,“我局正在侦查的隐瞒掩饰犯罪所得案,因犯罪嫌疑人林大吉能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情节轻微,决定对其取保候审,期限从2011年12月10日起算。”决定书上的保证人和保证金一栏均为空白。

  长沙县公安局出具的取保候审决定书。

  “死亡”

  2014年7月22日,林大吉的父亲林巧兴向法院申请宣告林大吉死亡。

  林巧兴委托的律师袁幼芳告诉澎湃新闻,庭审期间,长沙县公安局向法院提交了一份拘留证。拘留证称,该局侦查人员庄勇、彭汉文对犯罪嫌疑人林大吉执行拘留,送长沙县看守所拘留。拘留证上的时间为2008年7月30日,附有长沙县公安局印章和局长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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