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字迹有些淡,但能看得出来,上面“借条”二字,中间书写“今借宁某某叁拾壹万元整”,落款为“借款人马某”和借款日期。
章丘分局宣传处上述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之前并未受理过此类报案,将在分局法制部门对此案研究定性后决定是否立案。其介绍,23日,当事人宁女士再次来到章丘双山第一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已进行处理。由于宁女士提供了鉴定等新证据,需向上级法制部门汇报,看将此案如何定性。若是定性为诈骗案,派出所将根据相关法律采取措施;若非诈骗案,将作为经济纠纷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利用消字笔打欠条,在字迹消失后赖账,检索发现,这并非首例。2011年11月,江苏省江阴市市民颜某使用消字笔写下借款30万元的借条,2天后字迹消失,拒不认账,并将借款挥霍一空。2012年9月,经江阴法院审理,颜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同时退赔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