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庭审持续近两天。庭审刚开始,被告人辩护人廖曜中律师、李亚童律师分别提出申请合议庭审判人员、出庭公诉人回避,审判长宣布休庭。重新开庭后,审判长宣读书面决定书,依法对辩护人的回避申请予以驳回。辩护人李亚童不服决定申请复议,被法院再次驳回。之后,辩护人廖曜中提出解除与被告人委托关系,法庭征求被告人胡学凡意见,胡当庭表示同意解除与廖曜中的委托关系,由李亚童律师一人担任辩护人继续开庭。
庭审中,被告人胡学凡就起诉书指控的受贿事实进行了充分的陈述,否认其在侦查机关所作的大部分供述。辩护人申请对胡学凡在侦查机关的全部供述进行合法性审查,法庭予以准许,并当庭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同时应辩护人申请,法庭同意证人张某出庭作证,接受辩护人和公诉人质询。庭审中,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
整个庭审持续到23日20时30分,被告人胡学凡亲友、媒体记者、各界群众代表40余人旁听了庭审过程。因案情重大复杂,法庭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