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12月22日上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安徽省旅游局原局长胡学凡受贿一案,检察机关指控其受贿近500万元,胡学凡当庭否认其在侦查机关所作的大部分供述,案件庭审持续近两日。
安庆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7年至2014年,被告人胡学凡利用其担任中共黄山市徽州区委书记、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副主任、黄山旅游发展总公司总经理、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共黄山市委副书记、中共黄山市委纪委书记、安徽省旅游局局长等职务便利,为安徽航佳龙川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安徽金鼎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22家单位或个人在旅游专项资金拨付、景区评级、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或索取上述单位或个人的现金、购物卡、首饰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96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