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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企业价值、市场的价值,在公司章程制定上一定不能过于自信或者说大意。假如公司章程对创始人保护严重不足,很容易使创始人失去公司控制权。公司章程里应该有创始人的特别条款,比如:创始人投票权可以是一般投票权的一定倍数,或规定创始人在董事会重大决策上有一票否决权等。为了防止恶意收购,可以在章程里对恶意资本做出一定限制,比如投票权上的约束,引导其主要进行财务投资而非争夺控股权。这都需要立章在前、有言在先的。
正如有论者说的那样,王石不是通过个人财富,而是通过万科这个中国新兴企业的杰出样板,通过他的思想、生命燃烧方式,以及对现代价值观的不妥协坚持,在中国房地产业赢得了“他说第二,无人称首”的大哥大地位。
笔者希望万科、宝能之战最终能化干戈为玉帛,出现皆大欢喜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