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停在这里早就发现你有碰瓷的意图了,所以远离了你,你竟然还追上来碰瓷?这样吧,我们调看监控吧!”民警指着公安局大门口的监控对她说。
女子立即爬起来,拍拍身上的灰尘,骑电动车愤然离去。
公安局门口的保安说,该女子曾也在这里出现过,并对警车碰瓷,但没有成功。民警了解到,此人也向私家车“碰瓷”过,曾被批评教育。
民警认为,碰瓷人有个特征就是故意不报警,只要求“私了”;若是一个人碰瓷,“伤者”会主动要求“私了”,索赔金额往往不多。
如有多人碰瓷,往往“伤者”的朋友出面与司机讨价还价,甚至威胁。面对这些情形,车主首先要及时报警,用手机拍下嫌疑人面部特征、身体损害部位,询问“伤者”身份,最好让他拿出身份证,核对信息后及时提供给警方。
其次不要轻信身旁的“好心人”调停,“好心人”很可能是同伙,很多“碰瓷党”一见车主报警,就会自动放弃索赔并逃跑;再者,坚持先去医院检查,否则赔款免谈,同时尽快通知保险公司;有条件的最好在车上安装行车记录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