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2月21日消息,中澳自贸协定于2015年12月20日正式生效。中澳自贸协定给双方带来巨大税收优惠的同时,金融作为重点合作领域之一,将为两国合作带来突破性进展。
澳大利亚以“负面清单”方式列明了银行、保险和证券领域的具体保留事项和限制措施,除此之外,中国金融机构将与当地金融服务提供者享有同等待遇;中国则通过“正面清单”的模式考虑了澳大利亚在银行、证券、电信、法律、教育和建筑等部门的重点诉求。
比如,中国首次在自贸协定中允许外国金融服务提供者在华建立合资期货公司,澳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49%。中国将允许澳大利亚证券公司在华设立合资公司,该公司可不通过中方中介从事A股的承销、B股和H股及政府和公司债券的承销和交易、基金的发起业务。在合资公司中,允许外资持股比例从原先的33%增至49%。
澳大利亚国家证券交易所(NSX)早已预见中澳金融证券领域的无限潜力,并且对中国市场抱有信心。2015年初,NSX就与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签署合作备忘录,希望未来实现两地交易市场的互联互通,并有意在上海成立大中华区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