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发生后,群众当场报警,季某留在原地等候,随即被公安机关带往调查。
经鉴定,事故造成1人重伤,3人轻伤,1人轻微伤。被损坏的汽车、电瓶车物品损毁价值达2万余元。事后,季某及其家人积极与受害人协商经济赔偿,取得部分受害人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