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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委会发现家暴行为应及时报案
草案一审稿第十四条规定,中小学、幼儿园、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地方、部门和社会公众提出,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容易发现受害人遭受家庭暴力的情况,应当明确其强制报告的义务。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采纳这一意见,将上述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纳入强制报告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