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说,在大多数情况下,泥石流、山体滑坡等所谓“自然灾害”,都掺杂了天灾与人祸的双重属性。自然条件的恶劣、过度开发对生态的进一步破坏,及突发的地震、暴雨等自然灾害,共同促成了泥石流等灾害的形成,天灾与人祸相互作用、放大,最终酿成了伤亡惨重的重大灾难。
但深圳的这场山体滑坡,却几乎完全没有天灾的充分,而是一场赤裸裸的人祸。无论是当初的劈山采石,还是废弃之后改作渣土受纳场,发生灾难的这块山地,都如同一块脱离监管的飞地,在一种完全无序的状态下不受控制地接纳着从城市拉来的渣土,直至超出山体的承受极限而崩塌。
媒体报道称,早在2007年所做的环评报告中,当时的采石场就被描述为“无序开采、无规划设计、开挖面凌乱、植被破坏、土表裸露、弃土任意堆放等情况”。虽然采石场已经废弃,但这样的环评结论足以证明当时的采石场就处于脱序、失控的状态。而改作渣土受纳场之后,是否接受过受纳能力的测算、评估,也很值得怀疑。就实际发生情况分析,直至渣土堆高到百米,乃至最终崩塌,竟无当地任一部门发出任何预警,可见这一渣土受纳场也完全处于监管之外。
除非发生奇迹,失联的20多人的生命已经堪忧。如果20多人的生命,真的被人为堆积起来的山体夺去,则这突然飞来的人祸,将愈发让人难以接受。深圳这样一个被视为高度发达的城市,居然存在这样的管理死角,并由此引发人为的惨剧,即是城市之殇,也是城市之耻。
逝者已逝,相关部门必须尽快查明灾难真相,追查在事件中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并绳之以法,才能稍稍告慰逝者极其家属。深圳及其他地方政府也必须以此为戒,把管理的触角伸向城市的每一个角落,也能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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