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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社厅18日透露,河北将从2016年1月1日起,取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收取的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费。
所谓人才集体户口,是指户籍随同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在县级以上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上的流动人员户口。由于一些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存放档案的流动人员,因工作单位无集体户口、且本人不具备独立立户或亲属投靠等落户条件,而将本人户籍挂靠在存档机构的集体户口上,存档机构据此收取相应的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不统一。
据介绍,取消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费是党中央、国务院优化公共服务、减轻群众负担、促进人才流动的重要举措,是继今年1月1日起取消流动人员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费用后,取消的又一项流动人员公共服务收费项目,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利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