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 一审判处男子死缓
量刑时考虑家庭恩怨因素
2015年3月10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于6月25日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判决认为,李长元因生活矛盾殴打前妻王红莉,致王红莉轻伤,为泄私愤而刀刺王伟,公诉机关指控李长元分别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成立。李长元有犯罪前科,应从重处罚。
判决书称,此案中,李长元具体实施伤害、杀人的事实是清楚的,杀害王伟的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综合分析本案的全部过程,从目前查证情况看,此案属于民间矛盾引发的案件,中间掺杂婚姻纠纷,家庭恩怨,对此在量刑时应予以考虑,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对李长元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