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菁盛乡内曹村村委原主任黄庆坤收受危房改造好处费问题。2011年7月至2013年9月,黄庆坤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危房改造好处费共计3.59万元。2015年11月,黄庆坤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十一、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天河镇组织委员谢力挪用家庭水柜补助专项资金问题。2015年4月,谢力利用职务之便,挪用该镇家庭水柜补助专项资金13.66万元归个人使用。7月,谢力将挪用资金退还有关农户。2015年12月,谢力受到留党察看一年,由副科级降为科员。
二十二、来宾市忻城县古蓬镇龙利村原班子成员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09年至2013年,龙利村党支部书记樊才谋伙同村委主任樊坚红和副主任樊胜高、樊恒利,以他人名义骗取危房改造资金3.6万元私分;收受村民危房改造好处费0.6万元。2015年11月,樊才谋等4人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十三、来宾市兴宾区高安乡政府民政助理张治骗取、套取民政资金问题。2005年至2015年,张治在担任高安乡政府民政助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套取城乡居民低保金、复员军人优抚金共计10.2559万元。2015年11月,张治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十四、崇左市江州区市容市政管理局干部谢立涛收受危旧房改造好处费问题。2012年至2013年,谢立涛在担任江州区村镇建设管理所驮卢分所负责人期间,3次收受农户危房改造好处费共计2.4万元。2015年9月,谢立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已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十五、崇左市大新县桃城镇畜禽市场开发经营部原法人代表赵普行非法转卖土地问题。2001年至2008年,赵普行利用职务之便,将该镇畜禽市场开发经营部部分土地非法转卖给他人,共获非法所得382.5万元,其中个人获利82.79万元。2015年9月,赵普行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