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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芙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一位工作人员记者确认,此前曾接到过咨询同性登记结婚的案例,但并不多,民政局均未同意办理,“法律规定只能异性结婚”。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对孙文林起诉民政局一事尚不知情。
孙文林说,他和民政局工作人员对《婚姻法》的理解不同,《婚姻法》原文并不是“一男一女”,而是“一夫一妻”。“在我的理解里,这个‘一夫一妻’并不是指要一男一女的异性恋才能结婚,而是男男、女女、男女都可以结婚,这样的法律才算是没有歧视的。”孙文林说。
石伏龙告知,他之所代理此案,是因为婚姻也属于人的基本权利,同性恋现象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他(她)们的基本权利也应该得到保障。石伏龙说,芙蓉区民政局拒绝为孙文林办理结婚登记涉嫌行政不作为,目前法院已经收下了起诉材料,根据相关规定,法院将会在七天之内决定是否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