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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姐妹花”遭奸杀 罪犯13年后被执行死刑

2015-12-18 来源:环球网 编辑:黎黎 资讯整理:华夏财经网 阅读量:
导读:湖南“姐妹花”被罗小华、陈日红以威胁、哄骗的方式带至乐昌市河南镇东山的树林里,两人分别强行与姐妹二人发生性关系。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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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源自网络

  两恶魔潜逃11年后落网

  案发后,两人一直潜逃并犯新罪。直至2013年6月6日,湖南省永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民警在进行DNA分析时,发现该市一名因盗窃被打击处理的嫌疑人罗某的DNA数据,与广东乐昌小仙、小梅被奸杀案中所提取到的DNA信息吻合。罗小华、陈日红分别于2013年6月8日、7月4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2014年3月20日,韶关中院一审认定罗小华犯强奸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认定陈日红犯强奸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限制减刑。

  一审宣判后,两人不服,向广东省高院提出上诉。2014年12月9日,省高级法院维持一审判决,并报请最高法院核准。日前,最高法院作出核准并下达对罪犯罗小华执行死刑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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