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浦东新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在法庭上,卢某对公诉人指控的基本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但卢某的辩护人认为,卢某只应该对被害人吴某的轻伤后果承担刑事责任,对于赵某轻伤的后果,是卢某过失造成的,不应该承担刑事责任,建议对卢某从轻处罚。
换来刑罚一年三个月
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卢某犯故意伤害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
至于辩护人提出的意见,法院认为,卢某明知被害人赵某与吴某一起躺在床上,仍采用向床上泼洒硫酸的方式进行侵害,应当说,卢某主观上对自己行为可能造成两人伤害的后果应该是清楚的,而卢某所采用的手段、自身条件等,都不足以让他认为能避免伤害赵某。
因此,卢某对赵某的伤害主观上持放任的间接故意,且最终造成了赵某轻伤的后果,卢某应该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因此,对辩护人的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法院认为,被告人卢某到案后作了如实供述,且在家属帮助下达成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协议,并支付了全部赔偿款,取得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综上,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卢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