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邓小姐表示:“不满28周都不算晚孕,你还是妇科医院的医生,算孕期都不懂吗?”何先生也要求对方出示医院的晚孕收费标准,林医生没有出示收费标准,并称如果觉得收费有问题可以向卫生、物价部门投诉。双方交涉不欢而散,夫妻二人表示考虑向相关部门投诉。
随后,致电九龙坡区医政科,接电话工作人员伍女士表示,民营医院的收费标准并不由卫计委和物价部门制定,而是自主定价。她建议针对夫妻二人的遭遇向物价部门反映。又向九龙坡区发改委物价检查所投诉此事,该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相关规定,医院应对患者明示收费标准,并提供消费单据。医院不明示的做法存在问题。针对夫妻二人的遭遇,物价检查所表示,他们可介入此事并要求医院出示相关收费明细。
孕期如何划分
究竟孕期该如何划分?昨日,咨询了市内某三甲医院妇产科医生。对方介绍,对于孕期的界定是妇科的基本常识,怀孕12周及以前属于妊娠早期,13-27周为中期,28周及以后为晚期。同时,他还表示,在一些公立医院做引产手术,收费和早孕、中孕、晚孕无关,执行的都是一样的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