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原副省长姚木根受贿案今日一审宣判。姚木根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三百万元。至此,据公开报道统计,十八大以来落马的省部级官员中,已有19人获刑。
除童名谦系因玩忽职守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外,其余18人均获刑超过11年。其中王素毅和刘铁男被判处无期徒刑,姚木根、郭有明、祝作利等16人被判处11年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