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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自称月入13万,还有人存款200多万
经过调查,警方发现这4人都是通过网上招嫖联系上嫖客,然后进行交易,不过她们并不直接与嫖客联系,也不是直接在网上招揽客人,而是由专人“发单”,然后她们网上“接单”,按单子上的地点找到嫖客之后交易。与她们相关的网上账号很多,这些网上账号都标明了价格,单次价格为800至1000元,包夜价格在1500到2000元等。
警方调查后发现,这4人“业务量”都很大,到了晚上,她们在南京各大酒店、宾馆频繁“转场”。其中一人在与朋友网上聊天时,不无夸耀地告诉对方,自己上个月赚了13万多,对方听了连连惊叹。而警方在调查另一名女子时,发现她一张银行卡内存款达220万元。至于这些钱是多长时间赚来的,她说这是自己攒的,至于从事卖淫多长时间。她们对于警方的回答都是:“没多长时间,才一两个月吧。”警方表示,她们有一定的反侦查意识,回答警方问题都是经过事先训练的。
组织严密分工明确 老板“遥控”指挥
经过调查,警方发现,这4个人的上线都是26岁的戴某,他并不在南京,而是在沭阳。建邺警方赶到沭阳,发现戴某在当地租了一套房子,作为“工作室”,里面有4名代聊手,还有两名女孩负责维护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