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2015 即将结束,很多人都在企盼年终奖,但是一些公司由于不景气,便玩起了“花式裁员”。15 日,湖南长沙某实业公司的一员工小林,就因上班时间忙着抢红包,遭遇了 3000 块的“雷人”处罚,引发了网友大讨论。
该公司公告栏上的那张雷人处罚也被曝光,公告内容如下:“市场业务部林 xx 在 12 月 15 日上午上班时间,利用公司办公环境抢平安普惠免息信贷、红包,连续两小时。浪费人力、占用公司资源,违反公司规定,在办公室同事中造成不良影响。为此公司 决定对林 xx 处以警告并罚款 3000 元处分。。。。。。”据微博上的第一手信息人透露,公司留给小林两个选择:主动离职,或者是接受处罚。
那么该处罚合不合理呢?一位劳务纠纷领域律师表示说:“员工和企业之间是一种劳务雇佣关系,公司付了工资福利、提供了工作条件,员工在上班时间也应 当工作优先。不管受到多大的诱惑,上班时间长时间干私事是不对的。但另一方面,公司处罚员工也要遵循《劳动法》,罚款更需要有评估、有上限,不能太随意。 这样才能保证双方利益。”